汉语生、本科生、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国院校、团体、外企公司派遣学生入学,个人申请亦可。申请入学者,请于开学前三个月来函或个人直接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对外文化交流学院联系。具体办法如下:
1、 凡愿意来我校学习的留学生都可以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自己的学历和汉语程度,索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申请入学时,请提交以下几种材料:
A.《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需在表上贴近期照片。
B.推荐信。普通进修生由所在学校的副教授或讲师推荐,高级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应由二名教授、副教授推荐,语言生也应有人推荐。
C.最后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或经过公证的英文或法文译文亦可)。
D.体检合格证明。留学生在来华前六个月内,到本国的国立或公立医院,按照《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上的项目体检,体检表应贴有本人照片并盖有医院印章,结论部分必须有医师签名,同时必须附有血液原始化验单。体检后请将体检表和血液化验单的复印件寄给我校。 原件待录取后,报到时交验。持"X"签证(学习一年以上)者,入境后,体检结果需经北京市出入境检疫局审验。 如来华后体检不合格者需在一个月内离华,费用自理。《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领取。
E.担保书。在华财政担保人和监护人的说明材料(说明他们的姓名、职业、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和经保人签字的担保书。
F.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申请者,须提交用汉语写成的申请书(包括本人的学习计划、学习目的等)。
G.护照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H.申请者需交纳50美元报名费。
2、 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15日(秋季,9月入学);每年12月20日(春季,2月入学)。
3、 申请本科者,数学考试为每年5月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举行,H.S.K.考试分别为每年的5月、7月和12月,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或其它指定考场举行。 申请硕士研究生者,每年1月份参加中国研究生统一考试。 申请博士研究生者,春季入学为每年11月份考试,秋季入学为每年3月份考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举行。
4、 凡经审查合格者,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签发的《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表》(简称JW202表),学生持JW202表、《录取 通知书》和《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血液化验原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持以上三种材料及护照尺寸照片6张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对外文化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报到。 如需接站可事先通知留学生办公室,说明所乘班机或车次的到达时间,需要接机者,需支付接机费(每人180元人民币)。无故逾期不到者,即被取消入学资格。
5、 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后一周内离校。提前离校者,恕不退还学费。
6、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可为留学生提供外国专家留学生宿舍,如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提交入学申请表的同时,提交住宿申请表。每年暑假学校不向长期留学生提供住房,但可为学生保管行李,保管费自理。
7、 校外住宿:依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留学生在华学习期间只可租住有合法手续的校外 民宅,租住非法出租房屋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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